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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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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知道当约翰抱着自己尸体下楼的那一刻,对乔治造成了多大的心里暴击伤害。那画面的对比效果太刻骨了。

完成葬礼后,约翰像是终于完成了一件大事。整个人松懈了下来,都不知道该做什么了。

斯内普这几天会尽量搜寻伏地魔的踪迹。而他则不能光明正大的外出了。

……还是待在家里老实写“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稿子吧。

他拿起左手边厚厚一叠“混血王子”的稿子,再看看笔下崭新的纸张,忍不住陷入了沉思。

……他还记得,上一世刚看混血王子的时候,有一幕气氛十分灰暗压抑。

下着雨的天气,荒凉的街道,污浊发黑的一栋栋房屋,废水充斥着河道。两个女人躲躲闪闪的来到一间房前。

那个地方是……蜘蛛尾巷,斯内普的家。

哦不对。

“蜘蛛尾巷”原本应该是“r'sendbyariver”。

中文意思是“徘徊到尽头。”

约翰盯着这串词,慢慢咀嚼着。

“哈利波特”中的很多东西确实得看原著英文才能感觉出来,罗琳真是一个有意思的人。她给斯内普居住的地方起了这么一个富有深意的名字。

“徘徊到尽头”几乎可以概括斯内普的一生了。

斯内普的一生确实都在选择中徘徊。

他在莉莉与力量之间选择,在伏地魔与邓不利多之间选择,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也在生与死之间选择。

这些选择中,他有对有错。正是因此,才使他背负着一生的痛苦和责任。才使他变成了那个“阴沉又毒舌,偏心而惹人生厌的老蝙蝠斯内普”。

约翰沉重的神色突然一变,痴痴的笑了起来。

——可现在这个老蝙蝠是他的了,只独属于他一个人。

想到这里,他干劲十足的唰唰写起了“死亡圣器”。

该是时候给他家西弗勒斯平冤了!抓紧时间写!

……

“混血王子”这一部,是约翰唯一有改动的书稿。

罗琳写的很好,他自认自己没功力超越。但是一些细微地方的或缺,他还是可以补足的。

比如“混血王子”的开头,魔法部部长福吉去拜访英国首相。

他曾说过:“对了,我还得说一句,你接受这件事的态度比你那位前任强多了。他以为我是他的政敌派来的一个骗子,要把我扔出窗外呢。”

可是按照年代来算,“混血王子”发生的这一年是1996年,现在的英国首相是约翰·梅杰。

而他的前任是撒切尔夫人。

所以福吉应该称呼“她”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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