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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我要去救他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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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愣了愣,原来自己都已经睡了一夜了,难怪外面的天色看起来有点儿不太一样。突然想到自己昨天看到的那封信,林夕的心又被狠狠地揪了起来,南宫澈,果然出事了!

“小姐,你要去哪儿,大夫说你现在身子很虚,哪儿都不能去!小姐!”紫烟在后面喊着,但是林夕一句话都没有听进去,她现在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她要去救南宫澈,现在就要去,可是刚一出门就碰到了守在门口的叶天,林夕愣住了,嘴里喃喃着,“爹......撄”

叶天特意派人在林夕的房门口守着,只要林夕一醒过来,马上就去通知他,所以林夕才能在门口被叶天堵了个正着。叶天一脸的威严,“你现在给我回去躺着,大夫的话没听见吗?”

林夕愣住了,眼泪不受控制地夺眶而出,只是眼神还是倔强的不肯有任何的退步,“不,爹,我要去救他!”林夕的语气是前所未有的坚定,虽然流着泪,但是眼神中透出的那抹坚定还是让叶天有些晃神。

林夕现在这个样子,真是像极了年轻时候的灵月,叶天叹了一口气,“灵儿,你为什么就不能好好爱惜自己呢,你娘亲临终前让我好好照顾你,现在你看看,你做了多少件伤害自己的事情,你这个样子,你娘若是地下有知的话,该多伤心!灵儿,这一次,你就听爹一句劝,别去了好吗?逍遥子也在,鬼王身边有那么多的高人在,就算没有你,他也一定会没事的,你就待在家里,等他来接你不好吗?”

“不好!”林夕对着叶天大吼一声,“爹,既然你这么爱娘,难道你不明白看着心爱之人痛苦时的感受吗?我知道你一定知道这种痛苦,我也知道你这么做都是为了我好,可是爹,我不能装作不知道他遇到危险,我也不可能对他的生死视而不见,我爱他,不管结局怎样,我都不会后悔。人的一生至少应该又一次为了一个人而忘记了自己,无论有没有结果,能不能同行,我只要他好好地活着,因为我在最美好的年华里,遇见了他,今生,我只认准他!”

如果说之前林夕带给叶天的感觉只是恍惚的话,那么现在林夕说的这番话带给他的就是震惊了。他从来都不曾想过自己的这个女人有一天会对他说出这样一番话,这一点,比起灵月来,更是过之而不及。

就这么静静地看了林夕好久,叶天最后还是退步了,“好吧,我让人送你们去,不过在确保鬼王没有生命危险之后,你马上就要回来,知道了吗?”说到最后,叶天的语气骤然严肃了不少。不过,这些都不是林夕在意的,她的心现在已经如同离弦的箭一般,飞到南宫澈的身边了。

“谢谢爹,那我这就去准备了。”林夕说完就急匆匆地转身回房换衣服了,门“啪”的一声在身后关上了,将还在门口的叶天关在了门外,看着林夕的背影,叶天的脸上尽是担忧。

天已经开始逐渐亮起来了,南笙和紫烟也都已经收拾妥当,在林夕的门口守着了,过了一会儿,林夕的房门打开,一个俊俏的公子哥从里面走了出来,让站在门口的两人俱是一愣。紫烟还好些,主要是南笙,她从来都没有见过林夕扮成男子的模样,乍一看,的确就像是一个风度翩翩的书生模样,让她一时间有些回不过神儿来偿。

“嫂子,你怎么突然想起来做这样的打扮了?”南笙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这样打扮比较方便,你们也换成男装吧,我们这次去阳城,为了尽快到达那里,我决定骑马过去!”林夕的话一出口,惊得南笙和紫烟的眼珠子差点儿都掉了出来。

“什么!小姐,你可是从来都没有骑过马的,这次去阳城的路上这么远,你的身子怎么吃得消呢?还是坐马车稳妥一点。”紫烟一脸的担忧,林夕的本事她多多少少还是知道一些的,所以这个做法,她绝对不会同意的。

林夕之前跟着南宫澈学过一段时间的骑马技术,虽然说不上是多好,但是基本的要领她已经掌握了,所以,这一次,为了路上节省时间,她才选择弃车骑马,这样的话,路上的时间就可以大大缩短。

“没关系,我以前跟着澈学过一段时间的骑马,已经掌握了基本的要领,所以不用担心我会出什么事。好了,这件事就这么说定了,你们两个人现在快去把男装换上,我们马上出发!”林夕直接反驳了紫烟的建议,让她们两人也下去准备了。

南笙和紫烟对视一眼,知道林夕的性子,她一旦做出了决定,是不会轻易地改变的。无奈之下,两个人也下去,以最快的速度换好衣服,这才跟着林夕出了门。

门口的地方,管家已经按照叶天吩咐的,准备了三匹快马,林夕看见这三匹快马的时候,还有些奇怪,她们三个人,紫烟不会骑马,和南笙同乘一匹马,自己骑一匹马,那多出来的这匹马是为谁准备的呢?

正在疑惑的时候,冷霜的身影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对着林夕恭恭敬敬地行礼,“王妃!”

林夕明白了,冷霜是南宫澈安排保护自己的人,现在自己不在这里了,那么他自然也要跟着自己一起去阳城的。

上马之后,林夕对着站在门口的叶天欲言又止,想了想,还是说了一句,“爹,你多多保重!”说完,一扬马鞭,狠狠地抽在身下马儿的背上,马儿受惊,一扬马蹄,飞快地向前跑去。

叶天站在叶府的大门口,看着林夕他们的离开的背影,眼里闪烁着不明的光彩,过了半响,才对着身边的管家无力地开口,“走吧,回去吧。”

张管家知道叶天现在的心里一定不好受,看了一眼林夕他们离开的方向,摇了摇头,心里也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女大不中留啊,有了夫君就忘了亲爹了啊!

其实林州城到阳城之间的路程也不算是太远,坐马车的话,也就是四五天的时间就到了,可是这一次,林夕心系南宫澈的安危,一路上又快马加鞭,不曾多做停留,所以到达的阳城的时间硬生生地被她压缩到了三天。尽管也只是三天而已,林夕却觉得好像过了一个世纪一样。直到看到了阳城的城门,林夕这才松了一口气,这几天的不眠不休,让本就身体较弱的林夕,体力严重透支,还没进城,就已经昏得不省人事了。

冷霜跟在冷云的身边,耳濡目染,也懂得了一些基本的医理之法,在仔细诊断之后,这才松了一口气,“公主请放心,王妃只是因为这几天的奔波,导致身子不堪重负,这才昏迷的,只要好好休息一下,吃点儿东西,就没事了。”南笙和紫烟听了冷霜的话,也都松了一口气,只要林夕没事就好,否则,等南宫澈醒来,如果知道林夕为了他这一路上跟打了鸡血一般,没日没夜地赶路,他不扒了她的皮才怪。

因为前段时间,南疆和天越国之间基尼了一场恶战,两军伤亡都比较惨重,所以暂时休战,但是守城的士兵看到南笙她们这些比较陌生的面孔的时候,还是一脸冷酷地将他们拦在了城外,“将军有令,任何形迹可疑之人都不允许进入阳城之内,几位请回吧,否则别怪我们刀剑无眼!”

南笙气结,林夕现在这个样子,需要马上休息,可是现在正是一天之中最酷热难耐的时候,本来她们一路赶过来就已经是又饿又累了,现在守城的士兵还不让他们进去,南笙的火气“噌”的一下就冒起来了,刚要拔剑,就被冷霜给拦住了,冲着南笙轻轻地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冲动。

“大哥你好,我们是来寻找亲戚的,已经赶了好几天的路,现在我家兄弟已经饿晕了,还请大哥通融一下,放我们进去吧。”冷霜说着,还朝守城的士兵手里塞了一锭银子。

不过这貌似没什么用,只见守城的士兵,一把挥开冷霜伸过来的手,斩钉截铁地拒绝,“不行,现在风声这么紧,你们的身份还这么可疑,我若是放你们进去,万一出了什么事,我可担待不起!”说罢还把冷霜他们推了好远一段距离。

紫烟在一旁照顾林夕,又是喂水,又是掐人中,折腾了好久,林夕才悠悠地转醒,紫烟大喜,“小姐,你醒了?”

林夕被头顶的太阳刺的眼睛有些发酸,闭上眼睛又适应了一会儿,这才缓了过来,看了一眼周围的情形,在紫烟的搀扶下,慢慢地坐起了身子,“我们还没有进城吗?”

听到林夕问话,紫烟赶紧回答,“是啊,公主和冷公子他们两个人已经和守城的士兵讲了好久了,可是那人就是不让我们进去。”说起这个,紫烟就一脸的气愤。

林子也明白守城的士兵的为难之处,毕竟现在南疆和天越国之间的形势这么的严峻,谨慎一点儿也没什么不好,这一点,林夕也可以理解。但是南宫澈现在的情况自己还不了解,所以她一定要尽快见到南宫澈才行。

“走,我们去试试。”林夕心下已经有了主意,说完这句话,抬腿就率先朝城门口的方向走去,紫烟紧随其后。

城门口,南笙已经一脸的不耐,看样子也是濒临爆发的边缘,而冷霜还在和那个士兵商量着,看见林夕过来,先是低头行礼,然后就恭恭敬敬地退到了一边,站在旁边的南笙,身上的嗜血之意完全不加掩饰,不过那守城的士兵倒也算是一条汉子,对南笙身上的杀气视而不见,林夕反而有些佩服起这个守城的士兵来。

“这位小哥,我是你们主帅的一位故人,现在有要事想见你们主帅一面,还请小哥行个方便。”林夕说罢还冲着那个守城的士兵浅浅地行了一个礼,看的冷霜都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那个守城的士兵从来没有见过那一个男子长得像林夕这样的出尘脱俗,举手投足之间,散发着一股逼人的贵气,而且自己从军多年,都是自己向别人行礼的份,从来没有那个人像面前的这个人一样,对自己说话都这么客气。当下就对林夕生出无限的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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