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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一章 兵不血刃(三)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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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洛克是白马城里很不起眼的一名帮会成员。已经年纪超过三十多岁的老洛克年轻的时候可是白马城松子巷最出名的混混,他一手匕首耍的十分花哨,据说那个时候的老洛克手底下管着三条街,就连进酒馆都被老板收半价的“大人物”。

白马城的酒馆可不是什么善地。

由于白马城是一个边关贸易城市,每天来来往往进出大荒的商人络绎不绝,小商人在这里无法站稳脚跟,大商人又有一些商会等固有阶层在抵制,这里是出了名的“排外”。

可以说“这是一座被宠坏了的城市。”

这里的居民以自己是白马城人为荣,他们享受着西部各地商人的优惠待遇,但是从心底里有排斥这些外来的商人。

这里的酒馆也遵循着古老的传统,是白马城传统的一部分,而且在这样寸土寸金的城市里开酒馆,每一个酒馆的背后都有着巨大的背景。

很多灰色交易以及被贵族阶层所不允许的交易都在这些地方进行。

然而老洛克老了。

混老洛克这一行的,常年的厮杀和搏斗容易给他的身体留下暗疾,三十多岁正是一个男人年轻力壮的时候,然后老洛克以及开始有些力不从心了。

老洛克并不傻,相反,他是一个聪明人。

在他的最巅峰的时候,他也不是没有试图找一个出路,毕竟这一行很少有人能得到善终的,很多人不知道老洛克在年轻的时候曾经帮助白马城的某位大人物办事。

然而时过境迁。

所有人都不知道老洛克的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他曾经消失过一段时间,当他再度回到白马城的时候,他已经变成了一个人尽皆知的酒鬼了。

他总是在酒馆里吹嘘一些光怪陆离的探险任务。

他曾经在一次喝醉的时候大肆吹嘘自己探索过北荒,并且深入过北荒的某个险地,亲手杀过一头黄金级别的兽王。

还有一次,他在酒馆里和别人吹嘘,曾经松子巷第一剑士就是被他杀死的。

松子巷,那可是一个好地方。

那里是白马城最大的贫民窟。

说是贫民窟也不对,它看上去污秽不堪,但是实际上在松子巷里有着整个白马城最多的ji院和赌场,很多贫穷的家伙在这种环境下长大,天生就擅长打斗和厮杀。

那里走出来的家伙一旦混入军队,多数都能混到中层,但是悲哀的是,每一个走出松子巷的人都不愿意在回到这个成就他的地方。

那里也是整个白马城地下世界最容易混出名的地方。

只要你能在那里打出名头,整个白马城的帮派势力都会有你的一席之地。

…………

“嘿,老洛克今天你讲的是你曾经探索大荒的故事,还是讲你手刃松子巷第一剑士的故事?”

酒馆内,一个长相蛮横的酒保肆意的嘲笑着眼前的这个落魄的家伙,在他的眼里眼前这个家伙最大的作用就是能讲一些段子,给他的酒馆提供一些笑谈。

“去你的!给洛克大爷来两杯黑麦酒!”

老洛克也不生气,笑骂了一句,干巴巴的手从口袋里掏出几枚硬币,故作豪气的拍在桌子上。

酒保皱了皱眉,看了看手中的硬币,低声说道:“最近城里的物价涨的有点厉害,黑麦酒的价格可是翻了一倍,你这点钱都不够一杯的!看在你是老顾客的份上,给你一杯吧!”

老洛克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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