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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掌柜说道:“哎,怎么会呢!秦岄的口碑在傲云城还是不错的,可偏生出了那么个孽子,秦岄派人捉给他的灵宠,他各种嫌弃,看不上眼,非要自己去闯蛮荒森林。可他也不想想自己是什么修为,即使他是秦岄的嫡子,也不能让秦家的武师们白白送了性命呀!”
这时,凤凌君倒是对那个秦峰来了兴致,天生经脉闭塞,还非要到蛮荒森林捉灵宠,不是脑子有问题,就是事有蹊跷。
直觉告诉她,应是后者,正因为她不是傲云城的人,她对所谓的“秦家废材”并没有先入为主的想法。
于是,凤凌君又问道:“那么说来,没人愿意接这个任务,还有秦家家主的原因在?”
胡掌柜回道:“是啊!万一秦峰死在了蛮荒森林,那不是得罪了秦家吗?我要是生了那么一个不安分的儿子,早就被他气死了。”
闻言,凤凌君合上了任务单。
她对着胡掌柜微笑道:“好,我就接这个任务!”
见凤凌君并不似在开玩笑,胡掌柜微微一怔,心道,他见凌风这小子气质不俗,又是第一次接任务,才跟他讲得如此详细。
没想到,这凌风听完缘由后,还愿意接这个任务,真是个怪人。
不过,这任务都放了半年了,还没人接,对听风阁的声誉还是有一点影响的,既然有人愿意接,他又何必阻止呢?
凤凌君离开后,胡掌柜的笑眯眯地从暗格里取出了另外一个本子,用毛笔沾了沾墨水,记录道:
杀手凌风,性别不祥,年龄不详,于九月四日首次接下任务,任务级别为地级,护送秦峰!
*
觅芳楼。
顾名思义,这里正是京中的风流客寻花问柳的地方。
秦峰是这里的常客,只不过,他是来这里喝花酒的,至于那些风尘女子,表面上对他诸多奉承,背地里都在嘲讽他如何废物,对她们,他也提不上兴致。
之所以喜欢在这里喝花酒,是因为在这种地方,总有一些酒色之徒以他的朋友自居,跟他一起胡闹。
虽然这些人都是看在他出手大方才亲近他的,并不是真心把他当朋友,不过,总比那些表面上兄友弟恭,背地里阴险狡诈的家伙要好多了。
秦书意,那个阴险的家伙,倒是混得越来越好了。
自从他从闲云山庄回来,并带回山庄的大小姐东方晴之后,他在族中的呼声就越来越高了。
前两天,秦书意不仅晋级到了后天巅峰,还迎娶了东方晴为妻,人生真是好不得意。
秦家深受东方家的恩惠,得到东方闲云在傲云城的一些故友帮忙,才能把家业做到如今的规模。
当年,秦家家主为两家永结秦晋之好,亲自到闲云山庄求得一门亲事,可惜他大哥自幼有婚约,而他又是个废物,于是,这事就落在了秦书意头上。
他记得和秦书意有婚约的,明明是闲云山庄的表小姐,可秦书意带回来的却是东方晴。
起初,他的父亲是震怒的,还亲自去了一趟闲云山庄请罪,不料闲云山庄遭了变故,只剩下了东方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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