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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我也是这么当面对他说的,他当时大概是被我夸的愣住了,有些不好意思,几乎手足无措,还不敢看我的眼睛。很久之后,他小声对我说:你太夸张了。但这真的一点儿都不夸张。我发自内心的崇拜他……”
“至于心理学,我是真的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为什么会选这么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专业?也许是为了打发时间,也许是真的感兴趣……但谁知道呢,天才总是与众不同!”
卡洛斯再次冷漠脸:“一天到晚马克马克马克,爱德华多是疯了吗?简直像是被哥哥的金箭突然射中了一样……这就是个大写的马克吹!”
还没见面,这个被爱德华多称为‘程序之神’的家伙,已经在他心里被打了一个大大的叉。
然后,其他人不知道是还没看见,或者是还在思考之中。
总之,暂时没什么具体的回复了。
卡洛斯想了想后,拿着那张写着‘麻省理工’和‘哈佛’的白纸跑去找了琴。
因为他知道,琴最近也正在准备去外面读研究生,具体好像是考什么遗传基因学一类的高深玩意儿。
为此,查尔斯教授帮她找了很多的参考书。
卡洛斯也是这个时候才知道,查尔斯居然还是什么国际上都非常出名的遗传学教授。
琴抱着厚厚的一摞书,正和斯卡特在走廊上一边走一边聊天。
从某个方面来说,在所有学生中,他俩算是查尔斯教授最得意的学生了,前者继承了教授学术研究方面的领域,后者继承了教授在实践实战方面的领域。
可惜,这对看似郎才女貌的组合。
在长达十来年的拉锯战中,斯科特始终没有正式赢得琴的芳心。
对此,金刚狼罗根简单评价:“看来也不是所有的女孩子都喜欢小白脸。”
(斯科特:训练室一对一,来战!)
琴被卡洛斯拦住,问她离开x学院后,打算去哪所大学的时候,还有点儿诧异。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秘密。
她于是温和的笑着说:“我会去斯坦福大学,它是美国研究生遗传学、基因学,和生物信息学专业排名中最高的院校。其实,本来我想去查尔斯教授的母校牛津,但还是舍不得离大家太远。”
“哦。”卡洛斯一本正经又拿着笔,把斯坦福大学也写在了白纸上。
“你问这个做什么啊,卡洛斯?”
琴克制着不去用能力乱看别人的大脑,但忍不住好奇心的随口问了一句。
“我打算也去找一所大学念书、考学位,先拿大家的选择来参考一下。”
卡洛斯一本正经的回答说。
站在一旁,本来不打算说什么的斯科特,下意识的挑了挑眉。
然后,他突然伸出手,将卡洛斯手里的那张纸给抽了出来。
“喂,还给我!”卡洛斯踮着脚尖去抢,没抢到。
“麻省理工,哈佛,斯坦福……”
斯科特一边举高,一边念出声来。
然后,他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天啊,搞的好像你想上哪所学校,就去哪所学校一样……卡洛斯,你考得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