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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旷世之作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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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疑了片刻,小金有些为难地回应道:

“戴大哥,大彪叔,我有很大把握,这首歌会一炮而红,甚至有彻底出圈的可能。找成名女歌手,是互相借势,人红歌红,顺便为我的宣传计划开路。新人的话,大概也不会差,但是,太亏了……”

总而言之,就一句话!

凭什么?

这可是金尚第一次拿出前世最经典的作品,中秋诗词的绝唱——《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换个时间,换个地点,苏东坡本人都未必能写出这种旷世之作;

本世界的苏轼,因为际遇不同,没有“丙辰中秋,欢饮达旦,大醉,作此篇,兼怀子由”的情怀,自然也没有“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千古传唱之辞。

至于歌曲《明月几时有》,其谱曲只能勉强算是上等,和苏轼的诗词差距不是一点半点。

但是,这不是曲作者梁弘志有问题,而是苏轼的作品实在太经典,遍观历史,有能耐为《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谱上相配曲子的大才都没几个,矮子里拔将军,梁弘志的配曲已经是最优秀的了。

两者相配,也还凑合。

真正让这首歌的影响力达到巅峰的,是天才歌手的巅峰演绎。

“我要的是彼此成就,而不是随便找个人捧红了,道一声谢谢就完了。”

犹有不甘的金尚,最后还是稍微退了一步,

“如果是哪家有靠得住的小女孩,想要走歌星之路的,也可以考虑一下。与其便宜外人,还不如便宜自己人。就这一曲,可以当做半辈子的饭票,我必须好好把把关。”

“阿尚,固执起来,还真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闻言的南大彪爽朗地笑了几声,

“看来对自己的作品,不是一般的满意。”

戴义琴也附和着说道:

“看这态度,瞬间就觉得《男儿当自强》和《最初的梦想》不香了,明显新作更加优秀。”

金尚肯定地点点头:

“确实有超出一筹的优点,更重要的是,合适,应景,正好派上用场。”

老金十分好奇地问道:

“颂中秋的歌曲吗?以前怎么没听你说起过……”

“老爹,你不知道的多了,有我这个多才多艺的儿子,你就偷着乐吧!”

小金撇了撇嘴,后紧了紧抱着的吉他道,

“我可以现场演示一遍,只是,吉他弹唱和我心目中想象的差距较远。你们……先听听吧!”

这个时间点,鲁愚音乐酒吧里面已经没什么人了,只有南大彪等人所在的一角还有点嘈杂之音。

金尚的吉他弹唱,只能说是中规中矩,比吹唢呐的水平还要差一点,倒不是没用过心,而是其天赋确实不在此,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业余爱好者到底是有其极限的。

略显稚嫩的轻柔男音,在时不时拨动的吉他琴弦的颤音配合下,吐出了一个个舒缓的词。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刚一开口,在场诸人感触还不深,待细细的吟唱逐渐深入,才收起了漫不经心的戏谑笑容。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场中顿时陷入沉寂中,不知道过了多久,南大彪轻轻咳嗽了几声后说道:

“小尚,你大彪叔是个粗人,你这首《明月几时有》的词,我虽然只能听懂个大概,但是……大受震撼。”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闭上眼睛感受的戴义琴,伸出手,端起面前小桌子上水杯,一饮而尽后,才吐出几口浊气。

“我承认这个世界上有天才,但是,可不可以不要这么打击我们这些拼尽全力也赶不上的庸碌凡人。我以前还挺为自己的创作才华得意,过了今晚,还不知道有没有胆量填词谱曲了。”

老金倒是很善解人意地拍了拍戴义琴的肩膀劝解道:

“我也不敢相信,自己家的小崽子有这个能耐,以前要是有此本事,说什么也要逼着他去读文科或者学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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