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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川州,锦官城。
卯时未过,旭日破晓白昼初生,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了城东的这处大宅府邸。
廊道上攀沿的绿植又长出了几片新叶,庭院中的那几朵红花因为露珠儿的拜访而不堪其重,“锦丝刘”刘家的下人们穿庭过院,忙碌得根本没有时间来理会这份春意。
大门外宽敞的石板大街上,李牛一身劲装,正指挥着众人做着最后一边的检查。
沿着五十几辆马车,李牛一步步地走到了最前面,对着刘家真正的主人刘葳蕤的父亲刘朝歌拱了拱手,说道:“家主,一共五十七辆马车,‘锦绣金丝’八百匹已经都清点完毕了。”
刘朝歌是一位面容儒雅俊美但脸色苍白的中年男子,他一身金丝锦缎在身,说不出的清隽尊贵。
“咳咳——”
他拿着方巾捂着嘴巴咳嗽了几声后,这才眼含心疼语气诚挚地说道:“辛苦老李,这是葳蕤那孩子好不容易才跟皇室达成的第一笔买卖,交给你来押送我放心。”
说完之后他身子一转,面色稍显威严,对着一旁穿着华贵面容白皙的年轻小子说道:“小三,你性子最是散漫,这次你二哥突然生病只有你去,这一路上不要闲生事端,凡事都得跟你李叔商量,知道吗?”
此时正倚在马车边的刘兆灵今年十八岁,是锦官城出了名的懒散公子,他仰天长叹拍了拍额头,无奈说道:“知道了,大伯,你身体不好,还是快点回府吧,我这人您又不是不知道,上了马车,我绝对宅在里面不会沿途惹是生非的。”
早在几天之前,他本来还非常期待这趟白帝城之行,毕竟有个二哥刘兆朗可以带他畅玩帝都,现在倒好,好赶不赶对方不知道什么原因在昨日一病不起了。
他顺口问了一句:“大伯,我二哥他得的什么病啊?”
刘朝歌拍了拍刘兆灵的肩膀,和蔼地笑着说道:“这你不用管,今天妙真会来,我会让她去看看情况。”
“怎么你小子都成年了,还不敢一个人出远门吗?”
“哪里!”
刘兆灵非常窘迫地说道:“我只是觉得一路上会无聊嘛。”
刘朝歌鼓励地拍了拍刘兆灵的肩膀,笑着说道:“男子汉就是得多锻炼,正是闯荡天下的大好青春,可不能整日缩在家里,以后的刘家还得靠你们撑起来。”
相比在锦官城已经恶迹斑斑的刘家二少刘兆朗,三少兆灵虽然性子散漫无羁了些,但人品还算端正,刘朝歌也更看重刘兆灵几分,说不定以后刘家的家主之位就会落在面前这一副吊儿郎当模样的刘兆灵身上。
虽然按照家规,自己的后人在自己死后,是会继承下来家主的身份和权力的。
但葳蕤是个女孩子,作为一个老父亲的自私心来讲,他并不想自己的女儿整日跟着商队走南闯北风餐露宿,他只希望她做一个快快乐乐健健康康的富家女儿就好。
在葳蕤她娘因为拼死生下葳蕤而失血过多去世之后,所有人都在劝他再续弦娶妻,毕竟葳蕤是个女孩儿,但他心已死,只想将葳蕤好好养大成人。
在心灰意冷的情况下,把女儿养大成人至今快满二十二年,现如今的身体情况他自己最清楚,依靠“将女儿养大成人”这个唯一的动力到现在已经快到极限了。
但他很庆幸,自己应该还能等到女儿的这次归家。
等到女儿归家那时,想来她二十二岁的生辰日已是不远,到时候他会给宝贝女儿一个选择的机会,是做忙碌的刘家之主,还是做快乐的富家女儿,由得孩子自己选择。
只可惜那应该是他能够为孩子所做的最后一件事了。
幼薇在时最喜欢打理的那处庭院里,花草绿植依旧,恍惚间还在昨日自己亲手所种的那颗枇杷,今已亭亭如盖,将满二十二年矣。
本想等到女儿出嫁时将其砍做嫁妆,看来自己是等不了那么久了,只好让女儿在一旁新种一颗。
刘朝歌一直陪同着刘兆灵和李牛,将他们送出了北门之后,才在管家李彬的帮助下上了马车。
“咳咳……”
“家主,你的身体……”
李婵和李四的父亲就是李彬,可以说李彬才是刘朝歌在偌大家族里最信任的人。
刘朝歌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在李彬面前他无须掩饰什么,直接将捂着嘴巴的那块手绢摊开在了手心。
白色蚕丝织就的手绢上血迹斑斑好似红梅点点,边角上用金丝所绣的“劉”字歪歪扭扭,颜色已经变淡了许多。
刘朝歌神情认真地折叠好手绢后,长舒了一口气,只见他身体放松靠着车厢笑着对李彬说道:“彬哥,我坚持不了多久了。”
他声线平稳地说道:“葳蕤那孩子因为女孩儿身份从小就受到那些老不死的冷眼,现在变得越来越强势,非我所愿。”
“想起来,幼薇当年的性格可爱多了。”
刘朝歌视线飘忽,摇了摇头,干脆闭上了眼睛。
李彬没有接话,他一脸悲伤地看着从小到大的挚友,知道对方思念成疾,已经无药可医。
一直到马车快到刘家大门前时,刘朝歌才一脸平静地开口问道:“我那两个堂兄现在各有所好,已经没了心气挑起这个担子,你说若是葳蕤不做这个家主,我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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